登记证号 : PD20095049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| 通用名称 : 毒死蜱 | 毒性 : |
剂型 : 乳油 | 生产标准 : GB19605-2004 | 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 : XK13-003-00877 |
有效成份及含量 : 45%毒死蜱 | 生产企业 : 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| 是否分装 : |
分装单位 : | 分装登记证号 : | 登记证照片 : |
分装登记证照片 : |
【产品性能】
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杀虫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毒死蜱为胆碱酯酶抑制剂,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,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,对地下害虫的防效较好。
【使用技巧及使用方法】:
作物(或范围) | 防治对象 | 制剂用药量 | 使用方法 |
水稻 | 稻飞虱 | 70-90毫升/亩 | 喷雾 |
水稻 | 稻瘿蚊 | 250-300毫升/亩 | 毒土法 |
注:(1)公顷用制剂量=亩用制剂量x15
(2)总有效成分量浓度值(毫克/千克)=(制剂含量x1000000)/制剂稀释倍数)
1、本品对瓜类、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,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
【注意事项】:
1、本产品在叶菜和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周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:叶菜3次,水稻2次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滩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。用过的容易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3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为延缓抗性产生,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4、使用本品时,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,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