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证号 : PD84105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| 通用名称 : 45%马拉硫磷乳油 | 毒性 : 低毒 |
剂型 : 乳油 | 生产标准 : HG3284-2000 | 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 : XK13-003-00320 |
有效成份及含量 : 有效成分含量:45% | 生产企业 :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| 是否分装 : |
分装单位 : | 分装登记证号 : | 登记证照片 : |
分装登记证照片 : |
【产品说明】
马拉硫磷为有机磷杀虫剂,对害虫有较好的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适用于防治水稻、小麦、棉花、蔬菜、茶树、果树等作物的多种害虫。
【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】
作物(或范围) | 防治对象 | 制剂用药量 | 最多施药次数 | 安全间隔期 | 使用方法 |
茶树 | 象甲、长白蚧 | 稀释450-720倍 | 1次 | 10天 | 喷雾 |
果树 | 蝽蟓、蚜虫 | 稀释1350-1800倍 | 2次 | 5天 | |
林木 | 蝗虫 | 69-90克/亩 | |||
棉花 | 盲蝽蟓、叶跳虫、蚜虫 | 55-85克/亩 | 14天 | ||
牧草 | 蝗虫 | 65-90克/亩 | 1次 | 5天 | |
农田 | 蝗虫 | 65-90克/亩 | |||
蔬菜 | 黄条跳甲、蚜虫 | 85-110克/亩 | |||
水稻 | 叶蝉、飞虱、蓟马 | 85-110克/亩 | 3次 | 14天 | |
小麦 | 黏虫、蚜虫 | 85-110克/亩 | 7天 | ||
注:(1)公顷用制剂量=亩用制剂量×15 |
【注意事项】
1.安全间隔期:在蔬菜类作物,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最多施药次数为2次;黄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,最多施药次数为2次;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,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。在苹果树、梨树等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,最多施药次数为2次。其他作物安全间隔期祥见使用方法表。
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本品对鱼、家禽和家畜有毒,施药时需远离池塘、湖泊、溪流和家禽家畜的活动区域,清洗药具的药液不要污染水源。
4.本品不得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5.配药时应带手套、面罩或护目镜,穿靴子、长袖衣和长裤;喷药时应穿靴子、长袖衣和长裤;喷药后,应立即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
6.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【中毒急救】
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疼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70%以下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、惊厥、呼吸麻痹。
急救治疗: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:)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]误服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