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证号 : 浙农肥(2012)准字0020号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| 通用名称 : 浙农复合肥(15-15-15) | 产品形态 : 颗粒剂 |
生产标准 : GB15063-2009 | 生产许可证 : (浙)XK13-001-00019 | 有效成份及含量 : N:P2O5:K2O 15-15-15 |
生产企业 : 浙江惠多利肥料科技有限公司 | 登记证照片 : |
使用说明:浙农®复合肥(N:P2O5:K2O 15-15-15)
一、适宜作物
粮食作物:水稻、棉花、玉米、油菜、小麦等大田作物;
二、使用方法
宜作基肥与早期追肥,可采用撒施、条施、穴施、沟施等方式。
三、建议使用量
基肥:20-30公斤/亩 追肥:10-20公斤/亩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本品含氯,忌氯和对氯敏感的作物不宜使用;
2、施用时肥料不要与种子、幼苗、根系直接接触,以防烧种、烧苗、伤根,施后应覆土盖肥;
3、由于各地气候、土壤、施用习惯等不同,最适用法、最佳用法及部分特殊作物敬请咨询当地农技人员;
4、储存在阴凉干燥处,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、防晒、放破裂;
5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,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、防晒、防破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