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证号 : 浙农肥(2013)准字0032号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| 通用名称 : 浙江惠多利 复混肥料30%(15-7-8CL) | 产品形态 : 颗粒剂 |
生产标准 : GB15063-2009 | 生产许可证 : (浙)XK13-001-00019 | 有效成份及含量 : 30% |
生产企业 : 浙江惠多利肥料科技有限公司 | 登记证照片 : |
使用说明:
适宜作物
粮食作物:水稻、玉米、大小麦等
经济作物:棉花、油菜
一、使用方法
宜作基肥和追肥,可采用覆施、条施、穴施、沟施等方式。
二、建议使用量
基肥:25-40公斤/亩;追肥:20-30公斤/亩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本品含氯,忌氯和对氯敏感的作物不宜施用。
2、施用时肥料不要与种子、茎叶、根系直接接触,以防烧种,烧苗、伤根,施后应覆土盖肥。
3、由于各地气候、土壤、施用习惯等不同最适用法、最佳用量及部分特殊作物敬请咨询当地农技人员。
4、储存在阴凉干燥处,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、防晒、防破裂。
5、本产品氯含量较高,含缩二脲,施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