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证号 :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| 通用名称 : 江苏快达 14%苄.乙 | 毒性 : 低毒 |
剂型 : 可湿性粉剂 | 生产标准 : | 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 : |
有效成份及含量 : 总有效成分含量:14% 吡嘧磺隆含量:3.2% 乙草胺含量:10.8% | 生产企业 :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 是否分装 : |
分装单位 : | 分装登记证号 : | 登记证照片 : |
分装登记证照片 : |
注意事项
1 每季作物使用一次。
2 本品对阔叶作物、水生作物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接触此类作物。
3 本品不可用于秧田、直播田、抛秧田、小苗移栽田、两段育秧田、病弱苗田、漏水田等。
4 本品对鱼有毒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
5 施药人员戴防微粒口罩、穿用防护服、胶靴、手套等防护用品。此时不能吸烟、饮食等。施药后,洗干净手脸等。
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
如药液溅到皮肤上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;如药液溅到眼内,立即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;若误食中毒,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运输
1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2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良好的库房内。
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,确保不发生移动、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。
4 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、易燃易爆物品等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