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证号 : PD20132405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2013-11-20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2018-11-20 | 通用名称 : 阿维·氯苯酰 | 毒性 : 低毒 |
剂型 : 悬浮剂 | 生产标准 : Q/320583 GQB 88-2013 | 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 : HNP 32057-A8661 |
有效成份及含量 : 阿维菌素含量:1.7%,氯虫苯甲酰胺含量:4.3% | 生产企业 : 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| 是否分装 : 是 |
分装单位 : 先正达(苏州)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| 分装登记证号 : PD20132405F110005 | 登记证照片 : |
分装登记证照片 : |
1)产品特性:本品由两种作用机理的杀虫剂混配而成,具有胃毒、触杀及叶片渗透作用。可防治甘蓝小菜蛾。
2)使用范围及使用方法:
作物 | 防治对象 | 制剂用药量 | 使用方法 |
甘蓝 | 小菜蛾、甜菜夜蛾 | 30-50毫升/亩 | 喷雾 |
水稻 | 二化螟、稻纵卷叶螟 | 40-50毫升/亩 | 喷雾 |
3)使用说明:
1、防治甘蓝小菜蛾、甜菜夜蛾,按推荐剂量在低龄幼虫期叶面喷雾,建议用水量在30-45升/亩。
2、防治水稻二化螟,按推荐剂量在枯梢初期叶面喷雾,建议用水量在30-45升/亩。
3、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,按推荐剂量在1-2龄虫发生期叶面喷雾,建议用水量在30-45升/亩。
4)注意事项:
1、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。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。在饮水、进食和抽烟前,应先洗手、洗脸。
2、配药时,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,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。
3、施药时,应戴面罩覆盖口及鼻,应戴防渗手套,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。
4、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
5、使用过的空包装,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,或改作其他用途。所有施药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。
1、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禽畜进入;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。水产养殖区,河塘等水域附件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用具。
6、本品对家蚕有毒,对蜜蜂、鱼、水生生物高毒,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。蚕室和桑园附件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,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件蜂群的影响。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、沟渠、河溪和湖泊等,以免污染水源。
7、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。切勿将本品置于饮品、食容器内。
8、一季蔬菜建议使用不超过2次,安全间隔期为7天。
9、基于害虫抗性管理治理策略,建议与其他非双酰胺类杀虫剂及阿维菌素类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10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