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证号 : PD20101916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| 通用名称 : 封钻蛀(35%水胺·辛硫磷EC) | 毒性 : 高毒 |
剂型 : 乳油 | 生产标准 : Q/YYN 021-2013 | 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 : HNP 41109-A5769 |
有效成份及含量 : 总有效成分含量:35% 水胺硫磷含量:17.5% 辛硫磷含量:17.5% | 生产企业 :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| 是否分装 : |
分装单位 : | 分装登记证号 : | 登记证照片 : |
分装登记证照片 : |
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
作物(或范围) | 防治对象 | 制剂用药量 | 使用方法 |
棉花 | 棉蚜 | 40-51克/亩 | 喷雾 |
棉花 | 棉铃虫 | 40-51克/亩 | 喷雾 |
(注:(1)公顷用制剂量=亩用制剂量*15 (2)总有效成分量浓度值(毫克/千克)=(制剂含量*1000000)÷制剂稀释倍数) 1.本品防治棉蚜时,应掌握在无翅低龄若蚜盛期施药,可重点蚜虫集中危害的嫩头和叶背面;防治棉铃虫宜在卵孵化盛期到低龄幼虫钻蛀前施药。 2.本品见光宜分解,最好在傍晚或阴天使用,均匀喷雾效最好。 3.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用药。 |
注意事项:
1、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。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
数为2次。
2、产品对鱼、水生生物和蜜蜂高毒,不要在鱼塘、河流、养蜂场等处及其周围使用。
3、对许多害虫的天敌毒力较大,施药期应避开天敌大发生期。
4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本品对玉米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、苜蓿、甜菜有害,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