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证号 : PD20096166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| 通用名称 : 乙草胺 | 毒性 : 低毒 |
剂型 : 乳油 | 生产标准 : GB20692-2006 | 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 : XK13-003-00427 |
有效成份及含量 : 81.5% | 生产企业 :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| 是否分装 : |
分装单位 : | 分装登记证号 : | 登记证照片 : |
分装登记证照片 : |
产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有效成分在杂草体内 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。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未出土即被杀死,如果土壤水分少,杂草出土后,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 作用。本品对马唐、狗尾草、稗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活性高,对藜、马齿苋、龙葵等双子叶杂草有一定防效并抑制生长,正常使用对作物相对安全。
注意事项:
1、本品每季作物仅能使用一次。
2、开启包装前请详细阅读本使用说明,严格按说明操作。
3、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
4、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,应根据不同地区、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。
5、黄瓜、水稻、菠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宜用该药。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未使用过本品的地区应先试验后推广。
6、施药时应避免与身体和皮肤接触,用药时应穿戴好手套及防护服;施药时避免饮水、吸烟或进食;用药后进食应先用肥皂洗手。
夏玉米田 : 一年生杂草 : 60-100毫升/亩 :土壤喷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