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证号 : PD20131014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| 通用名称 : 华星 黄上黄 75%苄嘧·草甘膦 | 毒性 : 低毒 |
剂型 : 可湿性粉剂 | 生产标准 : Q/AHH129-2013 | 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 : HNP34009-C2319 |
有效成份及含量 : 75% | 生产企业 :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| 是否分装 : 否 |
分装单位 : | 分装登记证号 : | 登记证照片 : |
分装登记证照片 : |
产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是广谱灭生性草甘膦和苄嘧磺隆的复配制剂,具有杀草见效快特点。一次用药能有效防除非耕地藜、附地菜、牛繁缕等杂草。
注意事项:
1、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茎叶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
2、本品与土壤接触后立即钝化降低活性,宜作茎叶处理。
3、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。
4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,易引起火灾。
5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6、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,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,不要倒入田间、河流或池塘等水域。
7、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。
8、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。
9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10、泄露处理:隔离污染区,限制出入,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、手套、防护服,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,收集运往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
11、使用时注意按“农药安全使用规定”进行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
12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非耕地 : 杂草 : 100—200克/亩 :茎叶喷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