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证号 : PD20040756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2014-12-19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2019-12-19 | 通用名称 : 10%吡虫啉 | 毒性 : 低毒 |
剂型 : 可湿性粉剂 | 生产标准 : GB28142-2011 | 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 : XK13-003-01053 |
有效成份及含量 : 10%吡虫啉 | 生产企业 :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 是否分装 : 否 |
分装单位 : | 分装登记证号 : | 登记证照片 : |
分装登记证照片 : |
产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为硝基亚甲类内吸杀虫剂,是烟碱乙醇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蚜虫、稻飞虱运
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,无交互抗性。用于防治稻飞虱、苹果、柑橘、与小麦上
的蚜虫及其抗性品系有较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项:
·本品在水稻、小麦、苹果、柑橘上使用安全间隔期分别为14天、20天、14天、14天,每季(
年)不能用于2次。
·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
洗脸。
·本品对蜂蜜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
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育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
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是要器皿。
·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。
·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中毒急救:
中毒症状: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,对皮肤无刺激作用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
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。
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急救措施: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贮存和运输:
产品搬运要轻取轻放,严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;产品应存放在荫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内,不
得与易燃、易爆品混放。远离儿童,并加锁。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质期:二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