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证号 : PD20090642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| 通用名称 : 10%吡嘧磺隆 | 毒性 : 微毒 |
剂型 : 可湿性粉剂 | 生产标准 : GB22170-2008 | 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 : XK13-003-01002 |
有效成份及含量 : 10% | 生产企业 :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 是否分装 : 否 |
分装单位 : | 分装登记证号 : | 登记证照片 : |
分装登记证照片 : |
【产品性能】
本品是一种高效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稻田除草剂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物体内,阻碍氨基酸的合成。迅速地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,然后完全枯死。
【使用方法】
适用作物 | 防除对象 | 制剂用药量 | 施药方法 | |
水稻移栽田 |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部分莎草科杂草。 | 150~300克/公顷 | 10~20克/亩 | 药土法 |
1、水稻移栽后5~7天施药。防除稗草时,在1.5叶期以前施药,并需高剂量。每亩均混细潮土20千克,均匀撒施,施药时田间灌上3~5厘米水层、施药后保水5~7天,此期间不宜排水,以免影响药效,以后正常管理。
2、稗草大于2叶期可与除稗剂混用扩大杀草谱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为80天。
2、本品对阔叶作物敏感,施药时请勿与阔叶作物接触。
3、本品为高效磺酰脲类除草剂,使用时称量要准确,勿超量使用。
4、对插秧早、杂草发生晚以及东北地区莎草科杂草严重地,可在第一次用药后15~25天第二次施药。
5、本品为高效磺酰脲类除草剂,使用时称量要准确,勿超量使用。
施药人员应佩戴防微粒口罩、穿用防护服、防护胶靴、手套等防护用品。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