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证号 : PD20082501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| 通用名称 : 苄嘧·丙草胺 | 毒性 : 低毒 |
剂型 : 可湿性粉剂 | 生产标准 : Q/320623NG036 | 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 : HNP32112-C1978 |
有效成份及含量 : 总有效成分含量:35% 苄嘧磺隆含量:2% 丙草胺含量:33% | 生产企业 :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 是否分装 : 否 |
分装单位 : | 分装登记证号 : | 登记证照片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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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产品性能】
本品由苄嘧磺隆、丙草胺和安全剂混配而成,因两种除草剂在杂草中的作用部位不同,而且杀草谱有显著的互补性,所以有较宽的杀草谱。
【使用技术和方法】
1、施药适期:一般水稻播种后2~6天;最佳时期播种后2~3天。水稻移栽后3~7天用药。
2、施药方法:每亩兑水40~50千克均匀喷雾。
3、施药田块要求平整,谷物必须先催芽,盲谷播种待秧苗立叶期施药。
4、施药时,水稻直播田必须保持田板湿润,田沟内要有浅水,不能使秧板表面干裂,如遇下雨积水,应排干田水,三日后恢复正常水分及田间管理;水稻移栽田应有3~5厘米水层,如缺水可缓慢补水,不能排水,并保持5~7天,以后正常管理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每季作物使用一次。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不少于80天。
2、本品对席草、荸荠、藕等作物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接触此类作物。直播田使用时田面湿润无明水;移栽田保浅水层。
3、本品对鱼有毒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施药人员应佩戴防微粒口罩、穿用防护服、防护胶靴手套等防护用品。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。
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要随意丢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