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证号 : PD20086187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| 通用名称 : 秧田一次争 | 毒性 : 低毒 |
剂型 : 可湿性粉剂 | 生产标准 : Q/320623NG027 | 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 : XK13-003-01002 |
有效成份及含量 : 总有效成分含量:30% 苄嘧磺隆含量:5% 二氯喹啉酸含量:25% | 生产企业 :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 是否分装 : 否 |
分装单位 : | 分装登记证号 : | 登记证照片 : |
分装登记证照片 : |
本品由苄嘧磺隆与二氯喹啉酸混配而成。
【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】
1、移栽田:稗草1.5~2叶期施药。施药前将田间水排干,每亩兑水40~50千克,均匀喷雾,不重喷、不漏喷,勿用弥雾机喷雾。施药后1~2天灌水入田,并保持3~5厘米水层5~7天。
2、秧田、直播田:在水稻2.5叶期以后施药,每亩兑水40~50千克,均匀喷雾,不重喷、不漏喷,勿用弥雾机喷雾。施药后保持浅水层1天以上或保持土壤湿润。
3、肥床旱育苗床施药前一定要揭膜练苗1~2天后施药,施药后保持床面湿润。4、少水地区可不排水,适当增加用药量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。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不少于80天。
2、喷雾时应避开阔叶作物、水生作物、伞形花科、茄科等作物。
3、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。
4、浸种和露牙种子、2.5叶期以前的秧苗、水稻孕穗期以后对本品敏感,故不能在此期间施药。
5、弱苗、田间气温低于20℃时需练苗,待气温回升或壮苗后用药。
6、对使用过或准备使用多效唑的秧苗,7天内不能使用本品。
7、若使用不当产生葱管叶,要使用芸苔素内酯或赤霉酸生长调节剂进行调节。
8、施药人员应佩戴防囗罩、穿用防护服、防护胶靴、手套等防护用品。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及药械等。
9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,也不可他用。
中毒急救:
如药液溅到皮肤,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药液溅到眼内,应用足量清水冲洗;若误食中毒,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