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证号 : PD20121792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| 通用名称 : 20%吡虫啉可溶液剂 | 毒性 : 低毒 |
剂型 : 可溶剂 | 生产标准 : GB28141-2011 | 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 : XK13-003-00320 |
有效成份及含量 : 有效成分含量:20% | 生产企业 :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| 是否分装 : |
分装单位 : | 分装登记证号 : | 登记证照片 : |
分装登记证照片 : |
有效成分含量 | 20%吡虫啉可溶液剂 |
产品说明 | 本品具有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,可防治苹果树上的蚜虫,对水稻稻飞虱有很好的防治效果。 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| 作物防治对象制剂用药量施药方式苹果树黄蚜5000-6500倍液喷雾水稻稻飞虱7.5-10毫升/亩喷雾1.本品应于苹果树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,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始盛期、稻飞虱发生高峰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可继续用药,但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.施药要均匀周到,方能有效控制害虫。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。3.本品对瓜类、豆类作物较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之上。 |
注意事项 | 1.产品在苹果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,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;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.为延缓抗药性的发生,建议与其他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: | 中毒症状:全身乏力,肌肉感觉僵硬,呼吸障碍等。 急救治疗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,洗胃,保持安静。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