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记证号 : PD20110813 | 登记证书有效期开始时间 : | |
登记证书有效期结束时间 : | 通用名称 : 佑华 20%啶虫脒 | 毒性 : 低毒 |
剂型 : 可溶性粉剂 | 生产标准 : Q/ZH063-2014 | 生产批准文件号或生产许可证 : HNP33025-A3230 |
有效成份及含量 : 有效成分含量:20% | 生产企业 :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| 是否分装 : |
分装单位 : | 分装登记证号 : | 登记证照片 : |
分装登记证照片 : |
产品说明 | 本品是氯化烟碱吡啶类杀虫剂,作用于昆虫的乙酰胆碱受体,有较强的触杀、渗透和传导作用,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。对刺吸式口器害虫的防治效果较好,速效性较好,持效期较长。 | |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| 防治作物防治对象制剂用药量使用方法十字花科蔬菜蚜虫 喷雾 | ||
注意事项 | 1.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最多使用次数4次。在蚜虫盛发初期,每隔14天防治一次。 2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蚕有毒。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。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地下水、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3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时不可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用肥皂洗净手、脸等身体裸露部位,并用水漱口。 5.本品不可和碱性物质混用。 6.孕期、经期、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